建筑工程資質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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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章 總則
之一條 [目的與依據] 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設市場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據《建筑法》、《行政許可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適用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活動,申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資質,實施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資質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及裝修工程。
第三條 [行政許可] 企業按照資質標準規定要求申請相應資質,經審查合格并取得資質證書后,方可在其資質許可的范圍內從事相應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活動。
第二章 企業資質分類
第四條 [工程勘察] 本規定所稱建設工程勘察活動,是指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征和巖土工程條件,編制建設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動。包括: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的巖土工程(巖土工程的勘察、設計、測試監測檢測、咨詢、巖土工程治理(含地質災害治理等))、水文地質(水文地質測繪、勘探、測試與試驗、成果整理等)、工程測量(平面、高程控制測量,白紙測圖,航空、地面攝影測量,專業工程測量,制圖等內容)、海洋工程勘察等。
第五條 [工程設計] 本規定所稱建設工程設計活動,是指根據建設工程要求,對建設工程所需的技術、經濟、資源、環境等條件進行綜合分析、論證,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的活動。包括:
(一)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的主體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廠(礦)區內的自備電站、道路、專用鐵路、通信、各種管網線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與主體工程、配套工程相關的工藝、土木、建筑、環境保護、消防、建筑智能化、安全、衛生、節能、防雷等的設計。
(二)從事民用建筑工程和一般工業建筑工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范圍內的室外工程設計、建筑物構筑物設計、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設計及住宅小區、工廠廠前區、工廠生活區、小區規劃設計及單體設計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相關專業的設計。
第六條 [工程施工] 本規定所稱建設工程施工活動,是指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維修(護)、拆除活動。
第七條 [工程監理] 本規定所稱建設工程監理活動,是指監理單位受建設單位委托,依據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在建設工程施工質量和安全、建設工期、費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對承包單位實施監督的活動。
第八條 [資質分類] 本規定所稱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包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資質。建設工程勘察分為三個序列,綜合、專業、勞務資質;工程設計分為四個序列,綜合、行業、專業、專項資質;工程施工分為三個序列,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勞務分包資質;工程監理資質設若干專業工程類別。
第九條 [資質分級] 建設工程勘察、監理資質設甲、乙、丙三個等級;工程設計資質設綜合、甲、乙、丙四個等級;建設工程施工資質設特、一、二、三級四個等級。
第十條 [資質標準]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企業資質分類、分級標準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專業部門組織制定。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企業資質標準進行重大修改或調整時,至少應在標準發布之日起六個月后實施。
第三章 企業資質許可機關
第十一條 [許可機關]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建設工程勘察甲級資質,設計綜合、甲級資質,監理甲級資質,施工總承包特、一級資質,部分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國務院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配合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相關行業建設工程企業資質。
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乙級和丙級資質,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二級以下資質,部分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所有專業承包二、三級資質及勞務分包資質,監理乙、丙級資質。
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水利、信息產業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配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相關行業建設工程企業資質。
第十二條 [許可原則] 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許可與監督管理,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則,許可工作應當嚴格依法辦事,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
第四章 企業資質許可程序
之一節 申請與受理
第十三條 [申請內容] 建設工程企業申請資質,包括首次申請、增項申請、升級申請、企業改制重組、分立、合并等需重新核定資質的申請。
第十四條 [申請方式] 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的企業可申請建設工程企業資質中的一類或多類企業資質。
取得勘察綜合資質的企業,無需申請勘察專業、勞務資質,即可從事相應的勘察活動。
取得設計綜合資質的企業,無需申請設計行業、專業、專項資質,即可從事相應的設計活動。
取得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無需申請專業承包資質,即可從事相應施工承包活動,但不得申請勞務分包資質。
勞務分包企業只能在本資質序列內申請相近的勞務資質。
第十五條 [受理機關] 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的資質,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受理。
對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的資質,中央管理的企業及其所屬企業(三層以內全資控股企業)直接向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
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的資質,由各地確定受理方式。
第十六條 [受理方式] 資質受理部門應當隨時受理企業的資質申請。
第二節 申請材料
第十七條 [企業首次申請資質] 企業首次申請資質,應當根據資質標準,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下列資料:
(一)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請表(一式三份)和通過工程建設網網上申報的相應的電子文檔;
(二)企業法人、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營業執照預核準通知書;
(三)企業章程;
(四)企業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畢業證書;企業法人代表的國籍證明、簡歷、任職文件、職稱證書、身份證、畢業證書等。
(五)注冊執業人員的注冊證書、執業印章、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憑證;
(六)資質標準要求的技術人員的職稱證書、身份證、勞動合同、社會保險憑證及相關業績有效證明材料等;
(七)企業必備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職業資格證書、身份證、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憑證;
(八)資質標準要求的工作場所的購置(租賃)合同和發票;申請施工類資質的企業還需提供設備購置(租賃)發票等相關證明。
第十八條 [企業資質增項] 企業申請資質增項,除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本規定第十七條所列資料外,還應當提供原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施工企業申請增項資質的,還應當提供滿足相應資質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證明。
第十九條 [企業升級] 企業申請資質升級時,除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本規定第十七條所列資料外,應當根據資質標準要求,提供下列資料:
(一)原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二)最近三個年度有關財務報表(包括損益表、資產負債表)及報表說明;
(三)技術負責人、注冊執業人員及技術人員的相關業績證明材料;
(四)相應資質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相關證明材料(合同、驗收資料、結算等)。
第二十條 [企業改制] 企業改制重組申請資質,除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本規定第十七條所列資料外,還應當提供改制重組方案、上級資產管理部門或者股東大會的批準決定、企業職工同意改制重組的決議以及原企業資質證書。
企業分立成立新的企業申請資質,原企業和新企業除同時向企業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本規定第十七條所列資料外,還應當提供分立方案、上級資產管理部門或者股東大會的批準決定以及原企業資質證書。
企業合并成立新的企業申請資質,除向企業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本規定第十七條所列資料外,還應當提供合并方案、批準文件及合并企業原資質證書。
第三節 審查與決定
第二十一條 [備案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將依照本規定由其審批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的審批結果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 [審批程序] 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程序如下:
(一)資質受理部門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核查、核對申請材料的復印件與原件是否一致、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單;
(二)對于按規定應當進行初審的資質申請,資質初審部門在資質申請材料上簽署初審意見后,將全部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資質審批部門。涉及交通、水利、信息產業等資質,由同級相關部門派出工作人員,參與初審;
(三)資質審批部門進行審查時,涉及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資質的,由同級相關部門派出工作人員,參與審批部門組織的審查;
(四)資質初審和審批部門可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必要時可進行實地考察;
(五)資質審批部門應將審查意見進行公示。對申請人的申請符合法定條件和資質標準的,審批部門應依法發布準予行政許可公告,并頒發資質證書。
第二十三條 [不予增項和升級的規定] 建設工程企業申請資質增項和升級,在申請之日前一年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審批部門不予批準:
(一)與建設單位或其他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二)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或者以其他企業名義承攬工程,或者允許其他企業、個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
(三)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四)因本企業責任發生過工程建設重大質量事故的;
(五)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造成一定后果的;
(六)以欺騙弄虛作假手段申請資質的;
(七)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 [執業人員注冊變更] 企業首次申請資質,有注冊人員要求的,應當自審批公告頒布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辦理注冊人員轉注冊手續,并向資質審批部門提供加蓋注冊執業人員有效執業印章的注冊證書復印件,方可領取資質證書;逾期不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不予辦理資質證書。
第二十五條 [資質證書] 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分正本和副本,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正、副本具備同等法律效力。資質證書有效期為五年。
第二十六條 [證書使用]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涂改、偽造、出借、 *** 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不得非法扣押、沒收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
第二十七條 [證書注銷] 企業在領取新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的同時,應當將原資質證書交回原發證機關予以注銷。
第二十八條 [資質補發與延續] 企業遺失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的,應當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后,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辦。
企業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60個工作日前,由企業向原發證機關提出資質延續申請,并需要提交相關材料。
第二十九條 [公眾查閱] 審批部門應當通過媒體將資質審批情況向社會公開,方便公眾查閱。
第四節 審查期限
第三十條 [受理與初審] 資質受理部門在收到企業提出的資質申請材料后,應當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資質受理部門應當自做出受理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工作,并將全部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資質審批部門。
第三十一條 [審查決定] 資質審批部門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工作并做出批準的書面決定,在公眾媒體上公示審批結果。
第三十二條 [公示時間] 資質審批部門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公示和專家評審時間不計算在審批期限之內。
第五節 變更
第三十三條 [證書變更]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隨時受理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變更申請。
第三十四條 [變更程序] 企業名稱、資質證書編號、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金等變更,應當在工商部門變更手續完畢后30個工作日內,向原發證機關提出資質變更申請,并附有關變更證明材料,由原發證機關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變更手續。
企業名稱、資質證書編號變更,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后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其他變更事項均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辦理結果在15個工作日內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同時完成網上核對、更新。
第三十五條 [人員變更] 企業注冊執業人員、項目經理、技術人員等變更,應當在變更后一個月內,按照資質受理和審批程序,向相關部門備案,同時完成網上核對、更新。
第三十六條 [變更申請材料] 企業因非改制重組、分立、合并等原因發生變更,辦理時應當提供如下資料:
(一)企業資質證書變更申請及電子文檔;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四)企業上級主管部門同意變更的批復意見或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
第三十七條 [增補資質證書資料] 增補(含增加、更換、遺失補辦)企業資質證書的,辦理時應當提供如下資料:
(一)企業資質證書增補申請及電子文檔;
(二)遺失補辦證書的,需要提供在公眾媒體刊登的遺失作廢聲明。
第六節 其他
第三十八條 [資質等級限制] 首次申請或申請增項工程勘察、設計、監理企業資質更高為乙級;首次申請或申請增項施工類資質為更低級,施工總承包企業申請相應專業承包增項資質,按實際達到標準審批。
第三十九條 [考核方式] 企業同時申請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資質中的兩個以上類型企業資質時,其技術人員、注冊資金和辦公場所等資質條件可合并考核。
第四十條 [專業人員注冊] 取得多項執業資格的技術人員,可以在同一企業分別注冊并執業。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四十一條 [監督機關]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鐵道、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配合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相關行業建設工程企業資質進行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交通、水利、信息產業等有關部門配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相關行業建設工程企業資質進行監督管理。
第四十二條 [監督檢查內容]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建設工程企業的監督檢查,通過核查企業從業人員、經營業績、市場行為、質量安全狀況等情況,履行監督責任。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予以記錄,由監督檢查人員簽字后歸檔。
第四十三條 [層級監督] 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資質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資質管理中的違法行為。
第四十四條 [現場監督檢查]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權采取下列監督檢查措施,被監督檢查單位應當予以配合:
(一)進入建設工程活動工作現場實地檢查;
(二)就監督檢查事項詢問有關人員;
(三)要求提供與監督檢查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并做出解釋說明;
(四)采取記錄、錄音、錄像、照像或者復制等方式收集有關資料;
(五)法律法規規定可以采取的其他監督檢查措施。
第四十五條 [監督檢查要求]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監督檢查,不得妨礙企業正常的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收受企業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
第四十六條 [異地監督檢查] 建設工程企業出現違法行為,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將違法事實、處理意見或結果抄告資質審批部門及企業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第四十七條 [舉報投訴] 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企業違法從事經營活動的,有權向資質審批部門舉報、投訴,資質審批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第四十八條 [監督管理]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企業資質條件達不到資質等級標準的,應當及時向資質審批部門報告有關情況,資質審批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達不到資質等級標準的,撤回其資質,企業可按其實際達到的資質等級標準重新提出申請。
第四十九條 [資質注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審批部門應當依法辦理有關企業資質的注銷手續:
(一)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重新核定資質的;
(二)建設工程企業依法終止的;
(三)資質證書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者資質證書依法被吊銷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條 [市場信用評價體系]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應當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建設工程企業和注冊執業人員的信用檔案。
建設工程企業和注冊執業人員的信用檔案應當包括被投訴舉報和處理、行政處罰等情況;建設工程企業的信用檔案還應當包括工程質量和安全、未依合同約定結算工程款等情況。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查閱信用檔案。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一條 [弄虛作假申報] 建設工程企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資質的,資質審批部門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頒發資質證書,同時給予警告,并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企業資質。
第五十二條 [違法取得證書]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企業資質的,資質審批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企業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企業資質;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 [行政機關和工作人員違規]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符合法定條件的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請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辦公場所公示依法應當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審批企業資質過程中,未向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履行法定告知義務的;
(四)未依法說明不受理企業資質申請或者不予企業資質許可的理由的;
(五)不依法履行監督職責或者監督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四條 [行政許可費用] 資質審批部門實施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許可不得收取費用,其所需經費,列入部門預算,由本級財政予以保障,按照批準的預算予以核撥。
第五十五條 [工程總承包] 具有工程勘察、設計或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可以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工程項目范圍內開展工程總承包業務。
第五十六條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建設單位可以委托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對建設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者若干階段的管理和服務。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 *** 等活動,應當依法取得相應企業資質。
第五十七條 [例外條款] 軍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活動,不適用本規定。
第五十八條 [發布實施] 本規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督ㄖI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87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93號)、《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02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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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當前最新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文件的位置最新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文件:仙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新聞資訊 公示公告
索 引 號: 011378025/2021-60828 信息類別: 其他
發布機構: 仙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發文日期: 2021-11-08
標 題: 湖北澤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申請測繪資質主要信息公開表
文 號: 效力狀態: 有效
湖北澤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申請測繪資質主要信息公開表
發布時間:2021-11-08 17:06 來源:仙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湖北澤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申請測繪資質主要信息公開表(試行)
一、單位基本情況及所申請資質等級類別
單位名稱
湖北澤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單位性質
民營企業
注冊地址
仙桃市仙桃大道與絲寶路交匯處三豐鼎城9號樓幢1單元S112號房
法定代表人
李良棟
已有資質等級類別
乙級:攝影測量與遙感:攝影測量與遙感外業、攝影測量與遙感內業;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理信息數據采集(設區最新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文件的市級行政區域以下。)、地理信息數據處理(設區最新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文件的市級行政區域以下。)、地理信息系統及數據庫建設(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以下。)、地理信息軟件開發;工程測量:控制測量(三等以下。)、地形測量(1:500比例尺,30平方公里以下;1:1000比例尺,50平方公里以下;1:2000比例尺,80平方公里以下;1:5000比例尺,100平方公里以下;1:1萬比例尺,200平方公里以下。)、規劃測量(總建筑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下;國家重點建設工程不得承擔。)、建筑工程測量(建筑范圍1平方公里以下,單個建筑物10萬平方米以下。)、市政工程測量(特大城市一般道路、大中等城市主干道路、一般立交橋。)、水利工程測量(不得承擔特大型水利水電工程。)、線路與橋隧測量(300km以下的線路,多孔跨徑總長在100m以下的橋梁,4km以下的隧道。)、礦山測量(礦區控制面積200平方公里以下。);不動產測繪:地籍測繪(日常地籍調查及設區的市級以下地籍總調查中的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規劃許可證載單棟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下;單個合同標的不超過建筑面積200萬平方米。)、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圖編制:地形圖(省級及以下行政區域范圍內。)、教學地圖(省級及以下行政區域范圍內。)、全國及地方政區地圖(省級及以下行政區域范圍內。)、電子地圖(省級及以下行政區域范圍內。)、真三維地圖(省級及以下行政區域范圍內。)、其他專用地圖(省級及以下行政區域范圍內。)。***
申請資質等級類別
乙級:攝影測量與遙感(不得承攬兩個及以上省級行政區域范圍的項目,線狀項目除外)、工程測量(不得從事二等及以上控制測量、國家建設重點工程的規劃測量、單個建筑物1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測量、特大型水利水電工程測量、4千米及以上隧道工程測量)、界線與不動產測繪(不得從事國界線測繪、規劃許可證載單棟建筑10萬平方米及以上的房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不得承攬兩個及以上省級行政區域范圍的項目)。***
二、專業技術人員
測繪專業中級技術人員
序
號
姓名
性別
年齡
備注
1
涂陽耀
男
30
2
李書超
男
36
3
吳晶
女
30
4
何業兵
男
41
5
廖珍
女
35
#為2021版新測繪資質管理政策實施前測繪單位已有的用于申請測繪資質的專業技術人員。按照《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這部分人員在不離開本單位的前提下,實行“老人老辦法”,原認定的專業和職稱等級繼續有效。
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序
號
姓名
性別
年齡
專業
1
羅文明
男
34
所學專業:水利水電;職稱專業:水利水電
2
劉立軍
男
27
所學專業:建筑工程;職稱專業:水利水電
3
李書瑾
男
53
所學專業:計算機;職稱專業:計算機
三、技術裝備
序號
技術裝備類型和精度
技術裝備品牌型號
數量
1
手持測距儀
優利德LM60e
1
2
手持測距儀
優利德LM60e
1
3
手持測距儀
優利德LM60e
1
4
手持測距儀
優利德LM60e
1
5
手持測距儀
優利德LM60e
1
5
水準儀(不低于S1級精度)
蘇州一光DSZ1
1
7
GNSS接收機(不低于5mm+1ppm精度)
合眾思壯G10
1
8
GNSS接收機(不低于5mm+1ppm精度)
合眾思壯G10
1
9
GNSS接收機(不低于5mm+1ppm精度)
合眾思壯G10
1
10
全站儀(不低于2秒級精度)
南方NTS-362R4L
1
11
全站儀(不低于2秒級精度)
南方NTS-332R4
1
12
地理信息處理軟件
南方數碼CASS10
1
13
地理信息處理軟件
南方數碼CASS10
1
14
攝影測量系統
DH-GridV1.0版全數字攝影測量系統
4
15
攝影測量系統
DH-GridV1.0版全數字攝影測量系統
4
四、體系制度要求
具體要求
申請單位情況
(填符合或不符合)
一、測繪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要求
基本要求
1.設立測繪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機構。
符合
2.從事涉密測繪業務的人員應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簽訂保密責任書,接受保密教育。
符合
3.建立健全測繪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確涉密人員管理、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管理、涉密設備與存儲介質管理、涉密測繪成果全流程保密、保密自查等要求。
符合
4.明確涉密測繪成果使用審批流程和責任人,未經批準,涉密測繪成果不得帶離保密要害部門部位。
符合
5.涉密存儲介質專人管理,建立臺賬;涉密設備與存儲介質應粘貼密級標識;涉密計算機、涉密存儲介質不得接入互聯網或其他公共信息 *** ;涉密 *** 與互聯網或其他公共信息 *** 之間實行物理隔離;涉密計算機外接端口封閉管理。
符合
6.建立健全涉密測繪外業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落實監管人員和保密責任,外業所用涉密計算機納入涉密單機進行管理。
符合
7.對屬于國家秘密的地理信息的獲取、持有、提供、利用情況進行登記并長期保存,實行可追溯管理。
符合
8.從事測繪活動,應當遵守保密法律法規規章等有關規定。
符合
導航電子地圖 *** 補充要求
1.涉密 *** 應配備系統管理員、安全保密管理員和安全審計員。
符合
2.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應當確定安全控制區域,采取電子監控、防盜報警等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符合
配置符合要求的安全保密專用產品,包括身份鑒別、訪問控制、安全審計、保密技術防護(三合一)、漏洞掃描、計算機病毒查殺、邊界安全防護和數據庫安全等產品。
符合
4.軟件開發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內進行。
符合
5.未經單位安全保密工作機構批準,單位內部涉密測繪成果不得采用移動存儲介質進行交換,應基于涉密 *** 操作,并進行審計。
符合
6.涉密測繪成果對外提供應配置專人專機。專機需安裝安全審計軟件,進行實時審計。
符合
7.配置紅黑電源。
符合
互聯網地圖服務補充要求
存放地圖數據的服務器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符合
二、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要求
機構人員
1.設立技術和質量管理機構。
符合
2.明確技術和質量管理工作的主管領導、技術和質量管理機構的負責人。技術和質量管理機構負責人應當具備中級及以上測繪專業技術職稱。
符合
3.配備與業務相適應的質檢人員。質檢人員應當是測繪專業技術人員。
符合
管理制度
4.建立健全技術管理制度,明確技術設計、技術處理和技術總結等要求。其中簡單、日常性的測繪項目可以制定《作業指導書》。
符合
5.建立健全質量檢查管理制度,明確過程檢查、最終檢查、質量評定、檢查記錄和檢查報告等要求。
符合
6.建立健全人員培訓與崗位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崗前培訓考核、繼續教育等要求。
符合
7.建立健全測繪儀器設備檢定、校準管理制度,明確測繪儀器設備的檢定、校準、日常管理等要求。
符合
其他
測繪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等有關規定。
符合
三、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要求
機構人員
1.設立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機構。
符合
2.明確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工作的主管領導、工作人員及崗位職責。
符合
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明確測繪成果接收、整理、保管、使用、銷毀以及建立臺賬等管理要求。
符合
4.建立健全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信息化管理的安全保護制度。
符合
設施設備
5.有專門的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庫房,具備防盜、防火、防潮、防光、防塵、防磁、防有害生物和污染等安全措施。
符合
6.配有與業務相適應的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專用柜架、專用數據存儲設備。
符合
其他
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等有關規定。
符合
仙桃市人民 *** 辦公室主辦
仙桃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承辦
聯系方式:0728-331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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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測繪資質的分類和業務范圍有哪些?
測繪資質的分類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圖服務。
測繪資質的業務范圍
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是甲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審查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省級測繪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門是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批機關,負責受理、審查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并作出行政許可決定;負責受理甲級測繪資質申請并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2014年7月1日,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以國測管發〔2014〕31號印發修訂后的《測繪資質管理規定》。該《規定》分總則、申請與受理、審查與決定、變更與延續、監督管理、罰則、附則7章37條,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2009年3月12日發布的《測繪資質管理規定》予以廢止。
擴展資料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企業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資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儀器設備和辦公場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條件;
(四)具有與申請從事測繪活動相匹配的測繪業績和能力(初次申請除外)。
第七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將測繪資質行政許可的依據、條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等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測繪資質審批機關應當健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維護機制,實現測繪資質行政許可在線受理和審查,方便管理相對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強管理能力。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之一條 為了規范測繪資質管理,維護測繪市場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必須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第三條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其中,甲級測繪資質包括甲(特)級和甲級。
各等級測繪資質的具體條件和作業限額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規定(見附件)。第四條 測繪資質審查實行分級管理。
國家測繪局為甲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甲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為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根據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委托市(地)級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承擔本行政區域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申請的受理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和管理。
軍隊測繪主管部門負責軍事測繪單位的測繪資質審查。第五條 測繪業務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海洋測繪(含港口和內陸水域測量)。第六條 申請測繪資質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有《測繪資質分級標準》中規定的相應的儀器設備和設施;
(三)有健全的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四)獨立的法人單位,并有固定的住所。第七條 申請甲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國家測繪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國家測繪局。
申請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向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也可以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市(地)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將其申請轉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第八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復印件):
(一)符合國家測繪局規定樣式的《測繪資質申請表》一式四份;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三)法定代表人的簡歷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四)符合規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的任職資格證書、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畢業證書、身份證;
(五)當年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名冊;
(六)符合規定數量的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七)測繪技術、質量保證體系和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的證明文件;
(八)單位住所證明;
(九)可以反映本單位技術水平的測繪成果證明材料;
(十)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九條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交有關材料,并對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第十條 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受理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形式的,或者申請單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其申請。否則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第十一條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對申請單位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由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或其委托的下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查。第十二條 對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測繪資質審查機關領導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申請單位符合法定條件的,測繪資質審查機關應當作出予以批準的書面決定,并于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審查機關作出不予批準的決定,應當向申請單位說明理由。第十三條 《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其式樣由國家測繪局統一規定,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編號形式為:等級+測資字+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順序號。
丙級測繪資質需要的資料有哪些?
國家現行測繪資質管理規定將測繪資質分為12個專業。不同專業對人員儀器設備有不同的要求,以丙級工程測量專業為例:\x0d\x0a一、通用標準:\x0d\x0a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x0d\x0a2、辦公場所:丙級不少于80平方米;\x0d\x0a3、質量管理: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者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丙級測繪單位配備專門質檢人員;\x0d\x0a4、檔案和保密管理:有健全的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相應的設施:有明確的保密崗位責任,與涉密人員簽訂了保密責任書;明確專人保管、提供統計報表;建立測繪成果核準、登記、注銷、檢查、延期使用等管理制度;有適宜測繪成果存儲的介質和庫房;\x0d\x0a5、檔案管理考核: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取得通過考核的證明文件;\x0d\x0a二、工程測量丙級標準:\x0d\x0a6、測繪及相關專業人員:8人(中級3);\x0d\x0a7、測繪設備:\x0d\x0a(1)GPS接收機3臺(5mm+1ppm精度以上);\x0d\x0a(2)全站儀3臺(其中2秒級精度以上不少于1臺);\x0d\x0a(3)水準儀2臺(S3級精度以上);\x0d\x0a(4)A1幅面以上繪圖儀1臺。\x0d\x0a更多更詳細要求可以參閱《測繪資質分級標準》,希望能幫到你。
測繪資質分級標準2021
2021年測繪資質分級標準
通用標準
一、主體資格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法人中的甲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元;丁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申請導航電子地圖 *** 資質的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6000萬元。
2、以規劃、勘察、設計、施工等為主要業務的單位,應當設有相對獨立建制的測繪生產機構和主管測繪生產的負責人。
3、申請測繪資質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主體資格,依照《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專業技術人員
1、本標準所稱高級、中級和初級專業技術人員,是指經具備相應職稱評定資格的機構頒發或認可的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
2、未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其他測繪從業人員,應當通過測繪職業技能鑒定。
3、本標準所稱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地質、水利、勘察、物探、道橋、工民建、規劃、海洋勘測、土地資源管理、計算機等工程技術人員,或者能夠提供其在校期間所學專業開設測繪專業為必修課程證明的工程技術人員,但不得超過本標準對專業技術人員要求數量的50%。申請地理信息系統工程、互聯網地圖服務資質的單位,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不得超過本標準對專業技術人員要求數量的70%。
4、同一單位申請兩個以上測繪專業的,對人員數量的要求不累加計算。
5、法定退休人員、 *** 人員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不得計入專業技術人員。
三、儀器設備
按各專業標準核算儀器設備數量時,非本單位所有的儀器設備、租借的儀器設備、檢定有效期已過的儀器設備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儀器設備等,均不能列入。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性能指標更優越的儀器設備可以替代某一專業標準所規定的相應儀器設備。
使用通用測繪專業軟件的,應當通過國家測繪局組織的測評。
四、辦公場所
各等級測繪單位的辦公場所:甲級不少于500平方米,乙級不少于250平方米,丙級不少于80平方米,丁級不少于40平方米。
五、質量管理
1、質量保證體系認證:甲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者通過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者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丁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
2、配備專門的質量檢驗機構和質檢人員:甲、乙級測繪單位質檢機構、人員齊全,丙級測繪單位配備專門質檢人員,丁級測繪單位配備 *** 質檢人員。
六、檔案和保密管理
1、有健全的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相應的設施:有明確的保密崗位責任,與涉密人員簽訂了保密責任書;明確專人保管、提供統計報表;建立測繪成果核準、登記、注銷、檢查、延期使用等管理制度;有適宜測繪成果存儲的介質和庫房。
2、資料檔案管理考核:甲、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取得通過考核的證明文件;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取得通過考核的證明文件;丁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取得通過考核的證明文件。
七、測繪業績
凡申請測繪資質升級和變更業務范圍的,應當具有以下業績:
1、獲獎情況
申請甲級:近3年內獲得不少于2項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優秀測繪工程獎。
申請乙級:近3年內獲得不少于1項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優秀測繪工程獎。
2、業務規模和質量水平
申請甲級: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1200萬元,且有3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申請乙級: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于400萬元,且有2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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