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城鄉規劃程序規定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加強城鄉規劃管理,規范城鄉規劃管理程序,保障城鄉規劃的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的制定、修改、實施和監督檢查程序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規定。第二章 城鄉規劃的制定第四條 本市城市總體規劃的制定、修改程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第五條 各專業主管部門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專業(專項)發展規劃。其中,有關工業、農業、畜牧業、林業、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設、旅游、自然資源開發的專業(專項)發展規劃,應當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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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或者修改專業(專項)發展規劃涉及空間布局和用地需求的,應公開展示規劃草案,征詢公眾意見。經市發展改革、城鄉規劃、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后,由各專業主管部門報市人民 *** 審批,并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相應納入城鄉規劃。第六條 縣級市的總體規劃和縣級市人民 *** 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由縣級市人民 *** 組織編制,經市人民 *** 審查后報省人民 *** 審批。總體規劃提交市人民 *** 審查前,應當經縣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審議意見交由縣級市人民 *** 研究處理。

縣級市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 *** 組織編制,報所在地的縣級市人民 *** 審批。鎮總體規劃在報所在地的縣級市人民 *** 審批前,應當先經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審議意見交由鎮人民 *** 研究處理。

修改縣級市和縣級市轄鎮總體規劃前,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對原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向原審批機關報告城鄉規劃編制批準流程;修改涉及總體規劃強制性內容的,應當向原審批機關提出專題報告,經同意后,方可編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縣級市和縣級市轄鎮總體規劃,應當依照本條之一、二款規定的程序報批。

總體規劃編制或者修改過程中,組織編制機關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將規劃草案予以公示,采取論證會、座談會等方式征求專業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并根據意見對規劃草案予以修改完善。第七條 制定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一)編制計劃。

市、縣級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建設發展的需要,制定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計劃,報同級人民 *** 審定。

(二)組織編制。

市轄各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根據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城鄉規劃編制批準流程;縣級市 *** 所在地的鎮(街)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縣級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根據總體規劃組織編制;縣級市其他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鎮人民 *** 根據總體規劃組織編制。

縣級市區域內涉及廣州市城市總體規劃重要控制區以及城市重要基礎設施、公共設施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供規劃條件。

(三)公示。

控制性詳細規劃報送審查、審批前,組織編制機關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將規劃草案予以公示,采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專業單位、專家和公眾意見,并根據意見對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予以修改完善。

(四)審查。

市轄各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查;縣級市 *** 所在地的鎮(街)、縣級市所轄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縣級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查。

控制性詳細規劃中的市政工程規劃內容,應當由具有市政工程規劃設計和管理經驗的專家委員會與相關專業主管部門進行聯合審查。

(五)審議。

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將通過審查的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審查意見及公眾參與報告提交市或者縣級市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

城市規劃委員會對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有重大異議,審議未通過的,由組織編制機關組織規劃草案的修改和重新審查,再次進行公示后,提交相應的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

(六)批準。

市轄各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經市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報市人民 *** 批準??h級市內屬于城市總體規劃重要控制區以及市重要基礎設施、公共設施的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在提交縣級市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前,應當先征得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書面同意??h級市內其他地區的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經縣級市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報縣級市人民 *** 批準。

(七)備案。

控制性詳細規劃經批準后,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人民 *** 備案。

城鄉規劃程序規定

法律分析: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改善生態環境,促進資源、能源節約和綜合利用,保護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傳統風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區域人口發展、國防建設、防災減災和公共衛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應當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的規定??h級以上地方人民 *** 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在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中合理確定城市、鎮的發展規模、步驟和建設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二條 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用于指導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 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國務院審批。

第十三條 省、自治區人民 *** 組織編制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報國務院審批。 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城鎮空間布局和規??刂?,重大基礎設施的布局,為保護生態環境、資源等需要嚴格控制的區域。

城市建設專案審批流程?

城市建設以規劃為依據,通過建設工程對城市人居環境進行改造,對城市系統內各物質設施進行建設,城市建設的內容包括城市系統內各個物質設施的實物形態。我給大家整理了關于,希望你們喜歡!

一、辦理《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的立案資料

審批性質:行政許可

審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三十條

批覆期限:40個工作日

1、立案申請表請詳細填寫表中有關內容、授權委托書原件;

2、申請函說明申請的原目、專案基本情況、地塊基本情況和其他需要特別說明的事項原件;

3、本年度有效的計劃投資批文 專案建議書批覆;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須預先取得的有關專業管理部門的意見;

5、建設專案位置圖;

6、企事業單位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法人程式碼證影印件;

7、有上級主管部門的,應取得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8、工廠易地改造的,必須有市 *** 的批準檔案和環保部門的意見。

二、申請、調整或確認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條件的立案資料

審批性質:行政許可

審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置劃法》第三十一條

批覆期限:40個工作日

1、立案申請表請詳細填寫表中有關內容、授權委托書原件;

2、申請函說明申請的原因、專案基本惜況、地塊基本情況和其他需要特別說明的事項原件;

3、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及附圖附件影印件:

4、總平面意向規劃圖:

5、我局歷次建設用地的批覆檔案及附圖影印件;

6、我局歷次有關規劃建設的批覆檔案及附圖原規劃條件失效的應提交影印件;

7、已取得的國土部門批準核發的《建設用地通知書》或《建

設用地批準書》及附圖附件影印件;

8、市土地管理部門同意到城市規劃部門申請規劃設計條件或確認規劃設計條件完善土地有償使用手續的函。

三、新征建設用地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立案資料

審批性質:行政許可

審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三十一條

批覆期限:40個工作日

一劃撥用地

1、立案申請表請詳細填寫表中有關內容、授權委托書原件;

2、申請函說明申請的原因、專案基本情況、地塊基本情況和其他需要特別說明的事項原件;

3、已取得的《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影印件;

4、1/500或1/1000西安市平面座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現狀地形圖一式三份;

5、本年度有效建設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檔案或核準檔案影印件;

6、規劃設計條件:

7、企事業單位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法人程式碼證影印件;

8、《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中要求提交的有關專業管理部門意見;

9、建設專案在生態敏感區如水源保護區內、或屬三類工業專案及有污染的市政基礎設施的,應提交環保部門的環境評估意見;

10、大型公共建筑、人流集散中心、居住小區、交通樞紐以及引發交通量較大的專案,應提交交通規劃部門的評估意見;

二出讓用地

1、立案申請表請詳細填寫表中有關內容、授權委托書原件;

2、申請函說明申請的原因、專案基本情況、地塊基本情況和其他需要特別說明的事項原件;

3、1/500或1/1000西安市平面座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現狀地形圖一式三份;

4、本年度有效建設專案備案檔案影印件;

5、成交確認書;

6、土地出讓合同影印件;

7、規劃設計條件;

8、企事業單位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法人程式碼證影印件;

四、調整建設用地性質的立案資料

審批性質:行政許可

審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三十一條

批覆期限:40個工作日

1、立案申請表請詳細填寫表中有關內容、授權委托書原件;

2、申請函說明申請的原因、專案基本情況、地塊基本情況和其他需要特別說明的事項原件;

3、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圖、附件影印件;

4、其他歷次用地、規劃和報建的批覆檔案:

5、已取得的國土部門批準核發的《建設用地通知書》、《建設用地批準書》及附圖附件影印件;

6、建設專案的內容及主要產品發生變化的,應提交本年度有效的計劃投資批準、核準或備案檔案和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的批覆意見;

7、擬調整的用地性質編制的總平面意向規劃圖反映擬用地范圍的界限及拐點座標、建筑的平面布局、經濟技術指標;

五、總平面規劃方案審查或調整的立案資料

審批性質:行政審批

審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批覆期限:40個工作日

1、立案申請表請詳細填寫表中有關內容、授權委托書原件;

2、申請函說明申請的原因、專案基本情況、地塊基本情況和其他需要特別說明的事項原件;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圖附件影印件;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過期的應提供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用地延期的檔案或國土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有效用地檔案;

5、規劃設計條件含歷次調整規劃設計條件的批準檔案影印件;

6、調整總平面方案時應提交原規劃方案的批準檔案及附圖影印件:

7、規劃設計條件或原規劃批覆檔案中要求取得的專業管理部門的意見;

8、繪制在1/500或1/1000西安市平面座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現狀地形圖上的總平面圖一式兩份;

9、總平面方案圖一式兩份;

10、規劃說明書一式一份;

11、電子磁碟報批檔案;

12、規劃設計條件中要求提交的規劃模型或效果圖。

六、修建性詳細規劃審批的立案資料

審批性質:行政審批

審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批覆期限:40個工作日

1、立案申請表請詳細填寫表中有關內容、授權委托書原件;

2、申請函說明申請的原因、專案基本情況、地塊基本情況和其他需要特別說明的事項原件;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圖附件影印件;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過期的應提供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用地延期的檔案或國土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有效用地檔案;

5、歷次規劃設計條件的批準檔案影印件;

6、規劃設計條件中要求取得的專業管理部門的意見;

7、歷次總平面規劃方案批準檔案及附圖影印件;

8、繪制在1/500或1/1000西安市平面座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現狀地形圖上的總平面圖一式兩份;

9、規劃說明書和規劃設計圖一式四份;

10、電子磁碟報批檔案;

11、規劃設計條件中要求提交的規劃模型或效果圖。

七、建筑設計方案審查的立案資料

審批性質:行政審批

審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批覆期限:30個工作日

1、立案申請表請詳細填寫表中有關內容、授權委托書原件;

2、申請函說明申請的原因、專案基本情況、地塊基本情況和其他需要特別說明的事項原件;

3、建筑設計方案的依據影印件;

1已取得的規劃設計條件;

2已取得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含歷次調整批準檔案及附圖;

4、建筑設計方案一式兩份;

5、繪制在1/500或1/1000西安市平面座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現狀地形圖上的總平面圖一式兩份;

6、設計單位的建筑設計資質許可檔案圖紙蓋資質章可視為提供或單項建筑設計資質許可檔案;

7、電子磁碟報批檔案具體檔案格式及實施日期另行公布;

8、根據已批準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直接申請建筑設計方案審查的,應提交《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圖附件影印件;

9、新調整建設用地的應提交有關批準檔案及附圖影印件;

10、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歷次批覆檔案中要求取得的專業管理部門的意見;

11、規劃設計條件中要求提交的建筑工程單體模型或效果圖。

八、申請建筑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立案資料

審批性質:行政許可

審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批覆期限:30個工作日

1、立案申請表請詳細填寫表中有關內容、授權委托書原件;

2、申請函說明申請的原因、專案基本情況、地塊基本情況和其他需要特別說明的事項原件;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圖附件影印件;

4、《建設用地批準書》或建設用地批準檔案及附圖附件影印件;

5、已取得的歷次建筑設計方案審查的批覆檔案;

6、本年度有效建設專案批準、核準或備案檔案影印件;

7、城市規劃部門歷次批覆檔案中要求取得的專業管理部門的意見;

8、繪制在1/500或1/1000西安市平面座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現狀地形圖上的總平面圖一式兩份;

9、建筑施工圖式兩份;

10、《西安市建設工程放線記錄冊》一式兩份;

11、己取得的初步設計的有關審查意見。

九、道路交通工程設計方案審查的立案資料

審批性質:行政審批

審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批覆期限:40個工作日

1、立案申請表請詳細填寫表中有關內容、授權委托書原件;

2、申請函說明申請的原因、專案基本情況、地塊基本情況和其他需要特別說明的事項原件;

3、道路交通工程設計方案圖紙一式兩份及說明書,其中必須有繪制在1/500 1/1000或以規劃設計條件要求為準西安市平面座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現況地形圖上的平面設計圈四至圖;

4、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會議紀要和批準檔案影印件;

5、規劃設計條件和歷次規劃批覆檔案中要求取得的專業管理部門意見;

6、電子磁碟報批檔案具體檔案格式及實施日期另行公布。

十、管線綜合規劃審批的立案資料

審批性質:行政審批

審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批覆期限:40個工作日

1、立案申請表請詳細填寫表中有關內容、授權委托書原件;

2、申請函說明申請的原因、專案基本情況、地塊基本情況和其他需要特別說明的事項原件;

3、規劃說明書;

4、規劃設計資質檔案圖紙上蓋資質章可認為己提交;

5、1/500—1/1000管線綜合規劃圖一式三份,包括工程管線綜合規劃圖、電力電信工程規劃圖、給水燃氣工程規劃圖、雨水污水工程規劃圖;

6、繪有規劃道路的1/500—1/1000西安市平面座標系統和高程系統的現況地形圖;

7、供水、燃氣、電力、電信、排水專業管理部門意見或有關該工程方案初審的會議紀要影印件;

8、管線綜合規劃設計條件、道路交通工程修建性詳細規劃或建設專案修建性詳細規劃的批準檔案及附圖附件影印件;

9、電子磁碟報批檔案具體檔案格式及實施日期另行公布。

十一、建筑工程規劃驗收的立案資料

審批性質:行政許可

審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批覆期限:15個工作日

1、申請表

2、申請函說明驗收工程的基本情況;

3、《西安市建設工程放線測量記錄冊》、《西安市建設工程規劃驗收測量記錄冊》各一冊;

4、工程竣工圖一式兩份;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附件影印件;

城市建設專案包括什么

城市建設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城市建設以規劃為依據,通過建設工程對城市人居環境進行改造,對城市系統內各物質設施進行建設,城市建設的內容包括城市系統內各個物質設施的實物行態,是為管理城市創造良好條件的基礎性、階段性工作,是過程性和周期性比較明顯的一種特殊經濟工作。城市經過規劃、建設后投入執行并發揮功能,提供服務,真正為市民創造良好的人居環境,保障市民正常生活,服務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因此,城市建設是以城市規劃為依據最終服務于城市執行。

控制性詳細規劃審批程序

一、控制性詳細規劃報批程序(一)專家評審和公眾參與階段: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完成后,由屬地規劃分局組織初步審查,并組織專家評審和公眾參與工作。(二)區 *** 審查階段:屬地規劃分局復核修改完善后城鄉規劃編制批準流程的規劃成果報區 *** 審核,由區 *** 報市 *** 審批。(三)市 *** 審批階段:1.市規劃局審查階段:市 *** 批轉市規劃局啟動審批程序,由市規劃局牽頭征求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城鄉規劃編制批準流程的意見,并組織審查意見。2.市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階段:市規劃局提交市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3.市 *** 批準階段:經市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市規劃局復核修改完善后的規劃成果報市 *** 批準。(四)批后公告和備案階段:控制性詳細規劃經市 *** 批準后,屬地規劃分局應按 *** 信息公開的規定進行批后公告,并做好備案和存檔工作。二、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改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要求需對控制性詳細規劃作出重大調整的,由屬地規劃分局提出對控規調整的報告,經市規劃局同意調整后,由具備相應城市規劃資質的單位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修改方案,并按照上述報批程序報批。

法律依據:

《城市、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審批辦法》

第六條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城市、縣人民 *** 所在地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城鄉規劃編制批準流程;其城鄉規劃編制批準流程他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鎮人民 *** 組織編制。

第七條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鎮人民 *** (以下統稱控制性詳細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規劃編制單位承擔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具體編制工作。

第八條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綜合考慮當地資源條件、環境狀況、歷史文化遺產、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權屬等因素,滿足城市地下空間利用的需要,妥善處理近期與長遠、部與整體、發展與保護的關系。

第九條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依據經批準的城市、鎮總體規劃,遵守國家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采用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基礎資料。

第十條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基本內容:

(一)土地使用性質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積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綠地率等用地指標;

(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公共安全設施的用地規模、范圍及具體控制要求,地下管線控制要求;

(四)基礎設施用地的控制界線(黃線)、各類綠地范圍的控制線(綠線)、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的保護范圍界線(紫線)、地表水體保護和控制的地域界線(藍線)等“四線”及控制要求。

第十一條編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結合城市空間布局、規劃管理要求,以及社區邊界、城鄉建設要求等,將建設地區劃分為若干規劃控制單元,組織編制單元規劃。

鎮控制性詳細規劃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或者減少控制要求和指標。規模較小的建制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可以與鎮總體規劃編制相結合,提出規劃控制要求和指標。

第十二條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編制完成后,控制性詳細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依法將控制性詳細規劃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專家和公眾的意見。

公告的時間不得少于30日。公告的時間、地點及公眾提交意見的期限、方式,應當在 *** 信息網站以及當地主要新聞媒體上公告。

審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流程

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流程步驟主要分為九個,分別是申報、受理、初審、測圖、設計、審批、收費、發證和放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三十七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核準、備案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由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核定建設用地的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的范圍,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土地主管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 *** 審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門劃撥土地。

第三十八條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出讓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在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前,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出讓地塊的位置、使用性質、開發強度等規劃條件,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組成部分。未確定規劃條件的地塊,不得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項目的批準、核準、備案文件和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向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城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中,擅自改變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組成部分的規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