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規劃管理局工作總結暨工作計劃

XX年在州規劃局和縣委、縣 *** 的正確領導下,我局堅持落實科學發展觀,協同建設局黨支部完成總結好各階段學習情況,并認真完成好州級、縣級下發的各種工作任務。業務上努力加快規劃編制進度,提高規劃管理水平,強化規劃服務質量,嚴格執行城市規劃理念,切實履行城市規劃職能,努力審查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為我縣的規劃事業做出應有的貢獻,現將XX年度工作總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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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鄉規劃工作情況

1、通過了縣城總體規劃修編,完成并通過了××縣民族旅游文化風情的規劃。

2、嚴格按照城鄉規劃法辦理好各項業務,截止XX年11月20日,我局共辦理發放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18份;建設用規劃許可證18份;用地面積15409.15平方米;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18份,建筑面積4472.13平方米,總投資387.59萬元,城鎮化水平為10.3。

3、認真組織編制完成了××縣城區建設用地容積率調整管理方案,上報并通過了××縣建設用地容積率調整管理方案,并于今年8月起執行。

4、加強城鄉規劃效能監察工作。堅持依法監察過程,控制與重點監察相結合,效能監察與效能建設相結合,及時調查解決了城鄉規劃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完成了實施方案、自查報告。

二、施工圖送審及備案情況

嚴格按照《云南省建設廳公告(第2號)》文件執行,加強對轄區內建設項目的`施工圖的初審、送審及備案工作,對建設項目的施工圖沒有進行初審、查審的施工圖一律不許使用及辦理相關的手續。

三、參與重點項目工程建設情況

參與了××縣縣城永久性大橋的規劃拆遷及××縣國門中學的規劃測量前期工作。

四、存在的問題

1、需建立規劃編制后具體實施辦法。目前規劃工作重點往往停留在規劃編制上,而對規劃的實施保證關注太少,往往造成規劃編制與規劃管理的脫節。

2、需加強對鄉鎮規劃的管理。目前由于城鄉二元結構、農村土地制度等因素,城鄉差別仍然很大,表現在城鄉規劃建設上,二者差距也非常大。

3、江西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沒有出臺,給規劃管理工作帶來不便。

五、主要工作計劃

1、嚴格規劃執法工作。一是規范“一書兩證”的審批程序;二是加大建設項目巡查力度,實行跟蹤管理,及時查處違規建設項目;三是利用多種形式開展城鄉規劃法及執法宣傳,增強全民城市規劃意識,自覺維護城市規劃的嚴肅性。

2、規范個人建房行為。嚴格個人建房審批,強化資料審核把關,改善縣城城中村情況。

3、完成縣城江西片區的詳細規劃編制。

4、繼續加強對城鄉效能監察的自查整改工作。

5、爭取完成六個鄉鎮中的鹿馬登鄉和石月亮鄉的總體規劃修編。

城鄉規劃的組織編制機關對城鄉規劃是如何管理的?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作出修改:

將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二項修改為:“(二)有規定數量的經相關行業協會注冊的規劃師”。

刪去第三款。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

第二十四條 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城鄉規劃的具體編制工作。

從事城鄉規劃編制工作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經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城鄉規劃編制工作: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規定數量的經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注冊的規劃師;

(三)有規定數量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四)有相應的技術裝備;

(五)有健全的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

規劃師執業資格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制定。

編制城鄉規劃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標準。

修訂后:

第二十四條 城鄉規劃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城鄉規劃的具體編制工作。

從事城鄉規劃編制工作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經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審查合格,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城鄉規劃編制工作: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規定數量的經相關行業協會注冊的規劃師;

(三)有相應的技術裝備;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財務管理制度。

規劃師執業資格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人事行政部門制定。

編制城鄉規劃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標準。

城鄉規劃由誰來組織編制

法律分析:國家的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城市規劃管理局,其主要職能有: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2、研究確定城市的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高效利用城市土地,科學協調城市空間布局和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

3、組織編制和實施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城市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規劃和村鎮規劃;

4、參與制定國土規劃、區域規劃、江河流域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5、負責行政區域內各縣市人民 *** 所在地總體規劃的評審報批工作;

6、指導本轄區城鎮規劃的編制、審批和管理工作;

7、組織對全市規劃實施情況的評比,確定職權范圍內的各類新建、擴建、改建、翻建的建筑物、構筑物的性質和用地規模,審批建設工程總平面布局、立面造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第十一條 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應當分別組織編制全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城鎮體系規劃,用以指導城市規劃的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