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規劃由誰來組織編制

法律分析城鄉規劃法律編制主體:國家的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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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規劃管理局城鄉規劃法律編制主體,其主要職能有: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2、研究確定城市的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高效利用城市土地,科學協調城市空間布局和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

3、組織編制和實施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城市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規劃和村鎮規劃;

4、參與制定國土規劃、區域規劃、江河流域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5、負責行政區域內各縣市人民 *** 所在地總體規劃的評審報批工作;

6、指導本轄區城鎮規劃的編制、審批和管理工作;

7、組織對全市規劃實施情況的評比,確定職權范圍內的各類新建、擴建、改建、翻建的建筑物、構筑物的性質和用地規模,審批建設工程總平面布局、立面造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第十一條 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應當分別組織編制全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城鎮體系規劃,用以指導城市規劃的編制。

地方性法規的制定主體是什么

地方性法規的制定主體

1、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

2、省、自治區人民 *** 所在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

3、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

地方性法規即地方立法機關制定或認可的,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國,而只能在地方區域內發生法律效力的規范性法律文件。

擴展資料

根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授權決定,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遵循憲法的規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制定經濟特區法規,在經濟特區的范圍內適用。

但經濟特區法規在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的非經濟特區范圍內不能適用,如深圳的寶安區不屬于深圳經濟特區的范圍,因此經濟特區法規就不能在寶安區適用。

但由于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制定的許多法規涉及城市管理的事項,只在城市的部分區域實施,而不能在整個城市的區域內實施,不利于對整個城市的統一管理,同時,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目前已經具備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條件,因此,立法法賦予了經濟特區所在地的市地方性法規制定權。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地方性法規

城鄉規劃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制定主體和主要形式是什么?

1、制定主體是區 *** 、區 *** 各部門、各鄉(鎮)人民 *** 。主要形式為命令決定、公告、通告、通知、通報、議案、報告、請示、批復、意見、函、會議紀要。

2、城鄉規劃行政性規范性文件是指行政公署、省轄市人民 *** ,縣(市、區)人民 *** 以及各級 *** 所屬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授權以及上級 *** 的決定、命令,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制定的、以規范形式表述,在一定時間內相對穩定并在本地區、本部門普遍適用的各種決定、辦法、規定、規則、實施細則的總稱。

論述城市規劃組織編制的主體有哪些?

我暈城鄉規劃法律編制主體,你不會是把題目放到這里來吧

我簡單說一下城鄉規劃法律編制主體,城市規劃是有相關 *** 組織編制城鄉規劃法律編制主體的, *** 組織、專家領銜、部門合作、公眾參與。其中 *** 主要是指城市規劃局,專家主要指從事規劃行業的人員,部門合作市因為城市規劃涉及到一個城市,所以需要多個部門的配合,公眾參與說是這么說,其實就是扯淡。

總的來說,主體就是 ***

江蘇省城市規劃法全文是怎樣的

之一章總則 之一條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下簡稱城鄉規劃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的制定、修改、實施,在規劃區內的建設,以及對歷史文化和自然風貌的保護等活動。 本條例所稱城鄉規劃,是指對一定時期內城鄉土地利用和空間布局以及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和特定地區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分為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和城鎮群協調發展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特定地區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本條例所稱特定地區,是指經國家或者省人民 *** 批準設置的開發區、產業園區以及其他成片開發地區。 第三條,城鄉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并體現主體功能區規劃的要求。 各類專項規劃,涉及土地利用和空間布局的,應當符合城鄉規劃。 第四條鼓勵開展城市設計工作。城市設計應當注重歷史文化和自然風貌的保護,體現嶺南文化和地方特色。 第五條省、市、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鄉規劃管理工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城鄉規劃管理的相關工作。 市轄區、特定地區設立的城鄉規劃管理機構,應當服從城市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的統一管理。 縣級人民 *** 應當明確鎮人民 *** 辦事機構承擔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職責。 第六條城鎮體系規劃,城市、鎮、特定地區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詳細規劃應當經城鄉規劃委員會審議。 省城鄉規劃委員會的產生、任期、議事規則等有關事項由省人民 *** 規定。城市、縣城鄉規劃委員會的產生、任期、議事規則等有關事項由本級人民 *** 規定,并報上一級人民 *** 備案。 第七條各級人民 *** 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村莊規劃編制和管理經費應當在縣級以上人民 *** 預算中安排。 第八條省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制定城鄉規劃編制和實施的技術規范,向社會公布后實施。 地級以上市人民 *** 可以根據國家和省的規定制定適用于本行政區域的實施性技術規定,向社會公布后實施。 第九條城鄉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和公正原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城鄉規劃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第十條省、城市和有條件的縣人民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城鄉規劃管理信息系統,推進城鄉規劃管理信息共享。 城市、縣和有條件的鎮人民 *** 應當加強城鄉規劃建設檔案館的建設和管理,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查閱城鄉規劃建設檔案提供便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由誰編寫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保護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建設部在總結城市規劃法和村莊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實施經驗的基礎上,根據新的形勢需要,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修訂送審稿)》,提請國務院審議。國務院法制辦收到此件后,反復征求了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等部門和北京、上海等地方人民 *** 以及清華大學、同濟大學、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等科研機構的意見,到陜西、江蘇、北京、上海、廣東等地進行了調研,并專門召開了專家論證會和有關部門的協調會。在此基礎上,國務院法制辦會同建設部和有關部門多次進行研究、論證、協調、修改,并按照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五中全會提出的統籌城鄉發展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對城鎮體系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的內容作了進一步的充實和完善,對鄉、村莊建設提出了更加具體、明確的要求,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