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司法鑒定機構資質有哪些要求
第十四條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從事司法鑒定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
(二)有不少于20萬至100萬元人民幣的資金;
(三)有明確的司法鑒定業務范圍;
(四)有在業務范圍內進行司法鑒定必需的儀器、設備;
(五)有在業務范圍內進行司法鑒定必需的依法通過計量認證或者實驗室認可的檢測實驗室;
(六)每項司法鑒定業務有3名以上司法鑒定人。
林業司法鑒定
林業司法鑒定
摘 要:隨著廣西林業司法鑒定資質我國國民經濟的長足發展廣西林業司法鑒定資質,法人和自然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直接或間接造成森林資源消長的行為在不斷增加,尤其在林地、林木方面的損害案件日益增多,迫切需要公正、科學、準確的森林資源司法鑒定結論,作為案件訴求的標底。
關鍵詞:林業;司法鑒定;問題;對策
1 林業司法鑒定的意義
林業司法鑒定是順應現代司法鑒定制度改革發展的產物。
通過獲得執業資格的司法鑒定人運用廣泛、系統的林業科學知識,采用科學準確的鑒定 *** ,對損害森林資源的行為做出定性定量的判定。
其鑒定結果是涉林司法訴訟中的重要物證,是社會司法鑒定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2 涉林案件鑒定存在的不足
2.1 鑒定主體缺乏法定化,沒有統一的鑒定機構和固定鑒定人員
首先,對鑒定人員應具備何種條件,如學歷、資歷、職稱等未作規定。
刑訴法第119條規定,為了查清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某些專門性問題的時候,應當指派或聘請有專門知識的人進行鑒定。
其次,林業鑒定中常是聘請林業局內部工程師進行鑒定,而林業案件的偵查是森林公安機關,也隸屬于林業局,案件容易形成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這往往導致偵查人員與鑒定人之間達成某種形式的默契,而削弱相互間的制約,并極易造成偵查人員影響鑒定人和鑒定結論的局面,使得鑒定的公信力與權威性受到質疑。
最后,我國的行政機關存在著一定的行政級別,當不同級別的鑒定機構作出相互不同的鑒定結論時,審判人員對鑒定結論權威性的確認,往往不是通過審查鑒定人的資格來進行,而是盲目相信“行政級別越高鑒定結論也就越可靠”。
2.2 林業刑事案件的鑒定的受理及鑒定過程未能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刑事鑒定規則》中規定的各步驟進行
在操作中主要表現為:對鑒定材料來源未查清,鑒定工作與勘驗脫節,不注意鑒定對象所處的環境,檢驗程序、時限、及檢驗后材料的處理不正確,以至出現許多鑒定結論瑕疵。
鑒定的技術標準和規范缺少統一鑒定標準是鑒定結論的根本保證,是衡量鑒定結論正確與否的尺度。
2.3 鑒定結論書內容不規范、不詳細
定結論書沒有按《刑事技術鑒定規則》中規定“結論、檢驗、論證、結論” 四個部份來闡述鑒定過程與結果,這樣的鑒定書常使公訴方在庭審中處于被動的不利地位。
2.4 鑒定人員的職業道德與業務素質影響著鑒定結果
由于長期隸屬林業內部,受到行政權力和行政壓力的影響,使得鑒定常不能依法獨立進行,出現隨行政需求而隨意變化現象。
另一方面,過火面積大, 相關領導要追究責任,鑒定就被縮小,同樣也踐踏了法律的尊嚴。
3 解決不足的主要對策
3.1 通過立法的形式建立林業刑事案件鑒定機構,確立鑒定人員從業資格、權利、義務
①建立全國統一的林業案件鑒定人職業資格考試、考核制度。
資格考試是行業準入制度的重要舉措之一,對于保障鑒定人員的素質進而保證鑒定結論的公正性具有重要意義。
②實行執業證書制、名冊制、注冊制等系列管理措施。
司法鑒定人取得司法鑒定執業證書后,進入司法鑒定人登記名冊。
根據我國地域遼闊的實際情況,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建立和實行鑒定機構登記制度和鑒定人名冊制度,由司法行政機關統一掌握,并送司法機關備案。
執業證書實行年審制度,未經年審的不得繼續執業。
③ 建立起全國統一的.司法鑒定各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制度、定期培訓制度和晉升制度。
通過知識技能的更新,提升鑒定結論的科學性和正確性;通過公正、公平的評價機制,考核鑒定人員的技術水平,評為不同等級的鑒定人員,提高鑒定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④經省人民 *** 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登記,成立林業刑事鑒定專門機構,作為獨立鑒定組織,此機構在進行鑒定時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的領導,使得鑒定人能獨立的履行鑒定職能。
3.2 規范鑒定程序
①統一鑒定所依據的標準或 *** 。
由有司法解釋權的機關對鑒定標準和 *** 做出統一規定,使得鑒定有章可循,有 法可依,也更有說服力。
如對失火案中直接損失如何根據市場定價,協同物價部門進行鑒定,以及如何估算剩余物的價值。
②完善鑒定人出庭質證制度和錯鑒責任追究制度。
鑒定人作為專家證人有義務出庭接受專門問題的質證,對鑒定結論精確與依據作科學分析。
鑒定人出庭作證有助于法官正確理解、審查鑒定結論,審查鑒定人的資格,還可以展示司法鑒定的全過程,包括鑒定的受理程序是否合法,鑒定標準是否有科學依據等等,可以解決時下許多人抱怨的“鑒定程序不透明”的問題,這不僅有利于控辯雙方更好地核實案件事實,而且能使被告在公開質證中信服,還增強鑒定人的責任心與法律意識,杜絕輕視法律和不講實事求是的現象,使自己的鑒定全面、細致,盡一切努力使鑒定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上,也能虛心聽取其他訴訟參與人的意見,使之認識到鑒定在整個刑事訴訟中的作用與意義。
③嚴把好審查鑒定結論關。
由于林業鑒定專業性強,對多數人員要審查判斷其可信度有一定難度。
在實踐中,可以從鑒定結論的審查方式、審查內容和是否達到訴訟要求入手,嚴把審查鑒定結論關。
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鑒定管理條例
之一章 總 則之一條 為了規范司法鑒定活動,加強對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的管理,促進司法公正,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及其司法鑒定活動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設立的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及其司法鑒定活動的監督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國家對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及其司法鑒定活動的監督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司法鑒定,是指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包括法醫類、物證類、聲像資料類鑒定以及訴訟需要的其他類鑒定。
本條例所稱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是指經自治區人民 *** 司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取得《司法鑒定許可證》《司法鑒定人執業證》,從事前款規定司法鑒定業務的機構和人員。第四條 自治區和設區的市人民 *** 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統籌規劃本行政區域的司法鑒定事業,建立司法鑒定管理、司法鑒定法律援助、司法鑒定行業重大專項和民族地區司法鑒定機構專項經費保障機制,推動司法鑒定事業健康發展。第五條 自治區人民 *** 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司法鑒定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設區的市和縣(市、區)人民 *** 司法行政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司法鑒定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第六條 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實行統一登記管理制度。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未經自治區人民 *** 司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并編入名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從事司法鑒定業務。
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根據偵查工作需要設立的司法鑒定機構及其司法鑒定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司法鑒定業務,實行備案登記制度,由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直接管理,不得面向社會接受委托從事司法鑒定業務。
自治區人民 *** 司法行政部門收到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的有關備案登記材料后,應當在一個月內予以備案登記,單獨編制名冊并公告。備案登記的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書面告知自治區人民 *** 司法行政部門。第七條 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從事司法鑒定業務,實行司法鑒定人負責制度,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執行科學統一的司法鑒定程序、技術標準和操作規范,接受社會監督。第八條 自治區人民 *** 司法行政部門與本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應當建立司法鑒定工作聯動協調機制。第九條 司法鑒定機構、司法鑒定人可以依法參加司法鑒定協會。
司法鑒定協會應當依照本條例和司法鑒定協會章程開展活動,對會員加強職業道德、行為規范以及執業技能等行業自律管理,依法保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維護有序競爭。
司法鑒定協會應當接受司法行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第二章 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第十條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登記設立司法鑒定機構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范的名稱、符合司法鑒定要求的執業場所和不少于二十萬元人民幣的資金;
(二)有明確的司法鑒定業務范圍;
(三)有在業務范圍內進行司法鑒定必需的儀器、設備;
(四)有在業務范圍內進行司法鑒定必需的依法通過計量認證或者實驗室認可的檢測實驗室;
(五)申請從事的每項司法鑒定業務有三名以上司法鑒定人。
申請從事的司法鑒定業務相關行業有特殊資質要求的,除具備前款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具備相應的行業資質。
司法鑒定機構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設立分支機構的,分支機構應當符合之一款規定的條件,并經自治區人民 *** 司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后,方可依法開展司法鑒定活動。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外司法鑒定機構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設立分支機構的,還應當報司法鑒定機構所在行政區域的省級人民 *** 司法行政部門同意。第十一條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從事司法鑒定業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記設立司法鑒定機構:
(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開除公職處分的;
(二)法律、法規規定不予登記的其他情形。
廣西柳州,桂林,南寧一共有多少家權威司法鑒定機構? 有司法鑒定資質的。
廣西南寧、柳州、桂林總共有41家司法鑒定機構。其中南寧28家;柳州7家;桂林6家。
法醫司法鑒定類:南寧、柳州、桂林共19家。其中南寧10家;柳州4家;桂林5家。
司法會計鑒定、建筑工程質量評定、司法評估、建筑工程質量事故鑒定、建筑工程造價糾紛鑒定類:南寧、柳州、桂林共22家。其中南寧18家;柳州3家;桂林1家。
根據《廣西司法鑒定管理條例》的規定,怎樣才能設立司法鑒定機構
第十條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登記設立司法鑒定機構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范的名稱、符合司法鑒定要求的執業場所和不少于二十萬元人民幣的資金;
(二)有明確的司法鑒定業務范圍;
(三)有在業務范圍內進行司法鑒定必需的儀器、設備;
(四)有在業務范圍內進行司法鑒定必需的依法通過計量認證或者實驗室認可的檢測實驗室;
(五)申請從事的每項司法鑒定業務有三名以上司法鑒定人。
申請從事的司法鑒定業務相關行業有特殊資質要求的,除具備前款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具備相應的行業資質。
司法鑒定機構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設立分支機構的,分支機構應當符合之一款規定的條件,并經自治區人民 *** 司法行政部門審核登記后,方可依法開展司法鑒定活動。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外司法鑒定機構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設立分支機構的,還應當報司法鑒定機構所在行政區域的省級人民 *** 司法行政部門同意。
第十一條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從事司法鑒定業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記設立司法鑒定機構:
(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開除公職處分的;
(二)法律、法規規定不予登記的其他情形。
評論已關閉!